(转)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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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郑永军
(转)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7]14号)文挂网,请各校认真学习,制定工作计划表,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收集整理所有过程性材料,形成一本专门台账,随时准备迎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
一、需上报材料:
1、附件2(公示表)(6月15日前,纸质稿一份)
2、学校治理有偿家教工作总结(7月10日前,电子稿发至2671356851@{域名已经过期})
二、材料上报地点:
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85127371 85177992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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