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补课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孙建顺

拒绝有偿补课公告

根据教育部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精神,学校于11月26日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如下: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3.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5.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举报电子邮箱24342626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实验小学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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