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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河实验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06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孙建顺

孟河实验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督促教师按时上下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短信请假,没有得到批准的请假按旷工论处。所有请假一般应事前提交书面请假单,突发情况由本人或家属事后24小时内补假条。

3.教师因公外出,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教导处备案。确实无法自行调代课务的,经校长室批准后,报教导处安排代课。教师因公离校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

4.教师因事请假,需向校长室递交请假条,获准后,才可休假。

事假,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病假,凭孟河人民医院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病历及医药发票,由校长室批准,同时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后不能提供病情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婚假、产假、丧假不减任何奖。

婚假期限: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凡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假可增加七天。早婚者不享受婚假,并按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产假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但不享受福利。(注:产假期限:产假90天,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如第一胎能采取节育手术,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对象,可增加产假15天,属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对象可增加产假15天。)因工作或意外情况导致人流的可休假15天,引产的凭医院证明可休假30天。

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给丧假3天,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5.外派学习、培训、听课,要求同上班要求。

6.参加孩子家长会凭通知每学期一次按公假处理,超过一次的按事假处理。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认为旷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不来上班者;上班后不打招呼擅自离岗者;无正当理由,工作不服从分配拒绝上岗者;请假未经同意而擅自离岗者;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者;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者。

7.请假中止以销假时间为准,不按规定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8. 迟到(包括值日迟到)、早退,由门卫作好记录,每月进行统计公示。

9.上班中途外出办事,需要向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由主管人员签发出门证后,方可外出。门卫收取出门证,并记录外出办事时间。

10.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按规定可享受假期,不休或少休的、学校安排的加班(由校长室确认的)、节假日辅导学生等,可以给予加奖,具体标准按奖励性绩效条件执行。

以上请假事项,由教导处逐日登记,每月公示一次,学期末按奖励性绩效考核条例进行结算,年终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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