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制度。
1.外出学习得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学校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外出学习教师(两天及以上)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同时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6.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可以按公假处理。但专科和本科学习费用按学校新规定不予报销。参加研究生学位进修,拿到学位(或学历)证书后,按局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补贴。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8.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9.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会计室报销。
10.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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