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已获得市、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不再评选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校“教坛新秀”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1—3年。
3、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总结或论文1篇以上,并有论文获奖、发表。
(二)校“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3-6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或其他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所带的班级(团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乡(镇)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教育思想正确,具有创新精神,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著。在校级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并获得好评。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1篇以上,或至少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论文1—2篇。
(三)校“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履行职责一年以上。
3、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5、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6、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7、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五年来,至少有一年在毕业班教学或经历过一轮循环教学。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8、在区级范围及以上评优课、公开课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市二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省二等以上奖励。
9、积极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总结(本人执笔),过程资料齐全。近五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为市级及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1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一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获辖市、区二等奖以上论文1篇以上)。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对照条件,填写申报表)
2、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 “教坛新秀” “教学能手”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功以及在教学中是否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等。考核内容为:教科研能力考核,基本功考核,评课,上课。
(2)“学科带头人”主要考核教科研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内容为教科研能力考核,评课、上课。
3、综合评议。
(1)“教坛新秀” “教学能手”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评课占20%, 基本功占20%,教科研能力考核占20%综合。
(2)“学科带头人”按教科研能力考核占20%,评课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60%综合。
4、学校审核、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数量及时间:
1、各称号评选人数将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而定。
2、每三年为一轮,第一年评选教坛新秀,第二年评选教学能手,第三年评选学科带头人,同一教师不重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
五、待遇
1、获得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老师由学校按“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参加市、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比将从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中推荐,参加市、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将从校“学科带头人”中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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