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范围
(一)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
1.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现任班主任。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校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3.近三年已获区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未获过市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称号。
(二)区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
1.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全校符合条件的现任班主任。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校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3.近三年未获过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评选名额分配
1.市优秀班主任,可推荐1名。区最终上报名额42名。
2.市德育先进工作者,可推荐1名;教育条线各处室视实际情况推荐。区最终上报名额21名。
3.区优秀班主任,学校可推荐1名。
4.区德育先进工作者,学校可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另,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上报。
五、材料上报
1.所有推荐对象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相应的推荐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于5月31日(周五)前报肖媛媛老师处(超过时间均视为放弃推荐);同时交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
2.所有推荐对象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聘书、荣誉证书、论文、课题等班主任研究成果,评选优秀班主任的还需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要求有过程描述、理论分析、经验提炼,1-2个)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论著(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推荐表单独报送,不随佐证材料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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