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了解聘用制教师工作情况,促进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提升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7〕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录用的聘用制教师进行三年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2017年录用的聘用制教师:巢玉珍 姚珍 王珺 臧薇 薛娇 张巧凤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两方面,具体内容及标准见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方式与结果
基层学校考核和教育局复核相结合,以基层学校考核为主。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语文:潘志刚、徐黎、朱琳、吴鹏飞、王琼琼,数学:姚灵娣、孙建顺、朱小亚、陈雨、丁媛媛),采用听课、学生满意度测评(教育对象如为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则进行家长满意度测评, 测评表样式见附件3和附件4)、同行认可度测评(见附件5),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综合评议后给出三年期考核结果建议。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人选的考核综合评分不低于90分,推荐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现有2017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数不满5人的,经考核小组考核,确认非常优秀的可依据情况推荐1人,5-10人的原则上推荐1人,10人以上的原则上推荐1-2人,全区优秀总比例不超过10%。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表》相关部分;
2.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并结合其三年来的工作表现,通过综合评议作全面考核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3.学校确定考核结果后上报局组织人事处,并附考核结果建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等次教师的所有考核材料;
4.对学校考核建议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局将进行统筹考虑、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5.对学校考核建议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本人可在考核结果上报后的10日内向学校和教育局提出复核意见,学校和教育局将另行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座谈、查看有关资料、面谈等方式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7月10日 各学校校内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建议
7月15日前 学校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局组织人事处
7月25日前 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对聘用制教师进行考核复核
7月31日前 教育局公布考核结果
六、其他有关事项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聘用制教师,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学生(家长)满意度低于85%、同行认可度测评低于70%;
2.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等违反“八要十不”师德教风的情况,查有实据的。
4.存在《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行为,查有实据的。
5.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相应条款的人员。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续签聘用合同。
(二)三年期满考核、复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电话:
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区政府4号楼301办公室
0519-85127371
附件: 1.2017年录用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教师名单
2.常州市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
3.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表)和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4. 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所任教班级家长满意度测评表(样表)和新北区聘用制教师三年期满考核所任教班级家长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5.新北区2017年录用聘用制教师三年聘用期满考核任教学校同行认可度测评表(样表)和新北区2017年录用聘用制教师三年聘用期满考核任教学校同行认可度测评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实验小学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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