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晋升中高级职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徐黎

各位教师:

根据常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职评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职评工作传达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注:20209月前人事关系离开本校的教师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新北区核拨我校名额,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小学高级教师1人

三、申报条件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3.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四、其他条件

其他诸如教育经历、教学实力和教科研等条件,可先参考《关于开展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

 

五、报名与推荐

各位教师自行对照条件,自主申报,于728日16:00前,向课程教学处徐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学校按照原《小河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组成评审委员会,给予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推荐第一名。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实验小学

二〇〇年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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