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常州市《关于做好2020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职评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职评工作传达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注:2020年9月前人事关系离开本校的教师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新北区核拨我校名额,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小学高级教师各1人。
三、申报条件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3.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四、其他条件
其他诸如教育经历、教学实力和教科研等条件,可先参考《关于开展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
五、报名与推荐
各位教师自行对照条件,自主申报,于7月28日16:00前,向课程教学处徐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学校按照原《小河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组成评审委员会,给予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推荐第一名。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实验小学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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