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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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作者:肖媛媛
“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
为选树榜样,激励同伴,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特开展“2021年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
推选条件:1.我爱我校:在校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自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劳动果实,勤俭节约、不浪费公共资源。2.我爱我家:在家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具有较强的自理自律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家庭生活的技能和技巧,积极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活动。3.我爱生活:有学会发现、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劳动活动和相关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校外劳动实践基地活动。
内容要求:1.以第一人称撰写事迹材料。2.劳动实践插图1—2张。3.电子稿文件名:学校全称+学生姓名+事迹标题。正文标题(四体四号、1.5倍行间距)下方标注学校全称、班级、姓名。4.事迹介绍字数1500字左右。(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参评)
名额:1-5年级每班1人,共计38人(含石桥校区,已获评常州市劳动实践优秀学生不再参评)
电子稿材料由年级组长给张巧凤老师
截止时间:6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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