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区及以上专业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三、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参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一项,认真填写《推荐呈报表》向学校申报。
2.单位审核。学校对自主申报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信息向区教育局报送。
3.综合评审。区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4.集体研究。区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初步人选报局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
5.网上公示。区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拟确定人选名单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一周。
四、材料报送
1.需报送的材料
(1)《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呈报表》或《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学能手呈报表》(附件3、4,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推荐汇总表》(附件8)电子稿。
(3)对照评选条件按“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相关材料,已报送过常州市第十批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评选材料的申报对象可以不再提供。
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2.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校为单位将上述各项纸质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周四)前报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4号楼302室)方老师,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404678639@{域名已经过期},上报时文件名用“单位简称+区新秀能手汇总表”格式命名。
五、评选要求
1.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选。
2.各校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若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不得参加相关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3.参加市第十批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可同时申报区级评选。如同时通过市区两级评选,则就高认定市级称号。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试行)
2.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条件(试行)
3.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呈报表
4.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学能手呈报表
5.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材料目录
6.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7.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8.常州市新北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推荐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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