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北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带动全区中小学校师资队伍和办学品质的整体提升,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步伐,全面打造新北优质教育品牌,在总结第一轮“三名”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优秀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各类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围绕立德树人,强化理想信念,注重能力提升,培养和造就一支在全市有知名度的新北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推动建设一支结构优良、素质优秀、业务精湛、能力全面,适应新时代新北教育发展需要的校长、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第二轮“三名”培育工程的打造,全区校级领导梯队基本形成,市“五级梯队”优秀教师、市名班主任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产生一批在全市有引领性、示范性、可操作性并能广泛辐射的内涵提升项目。
二、重点工作
1.加强梯队建设,开展分层分类培养。根据全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发展需要,本次“三名”培育工程采用“2+N”的培养方式,即:每个类别组建两个梯队、N个团队,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两个梯队分别以“卓越**成长营”和“优秀**培育室”冠名,分别针对不同层次的优秀教育人才,其中名校长培育,组建卓越教育管理人才成长营和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培育室,分别针对中小学校(含直属幼儿园)现任正副职校(园)长和现任中层干部;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培育,组建卓越教师(班主任)成长营和优秀教师(班主任)培育室,分别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具有一定发展潜质的中青年教师(班主任)。各类团队数量不等,根据各自实际组建,聘请市、区知名专家为领衔人和导师,组成不同层次的发展共同体。
2.整合多方资源,汇聚优质引领合力。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学校管理、专业引领、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建立由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基层书记校长、教研人员等人员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培养团队。本轮“三名”培育工作,将全区相应类别的培育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其中名校长培育中的卓越教育管理人才成长营和名教师培育中的卓越教师成长营,与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工作室”项目融合开展,聘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作为成长营导师,依托合作办学的优质资源推动我区教师队伍发展;同时将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项目纳入“三名”培育工程,实现资源共享、多元培育。
3.拓宽培育渠道,搭建发展交流平台。在做好各类团队领衔人和成员聘请选拔的基础上,完善具体的培育措施,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在培育方式上,从实效出发,不搞形式主义,注重过程指导,突出考核评价,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综合运用个人自学、理论讲授、集体研讨、案例分析、岗位锻炼、同伴互助、导师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培育对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班主任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双向贯通、相互融合。通过开展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沙龙、培养基地研学等形式,为培育对象成长搭建平台,展示素质能力和培养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配合落实本轮“三名”培育工程,区教育局成立“三名”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王华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向坤和蒋辉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计财处、组织人事处、基础教育处及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和基础教育处分别担任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成长营(培育室)的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路径、制订考评办法,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三名”培育工程。成长营(培育室)的日常工作由其领衔人进行组织与管理,成员所在学校要高度重视“三名”培育项目,关注成员的成长发展状况,为成员参与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经费保障。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区教育局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将“三名”培育工程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相关经费,全力保障“三名”培育工程工作的实施。区教育局综合计财处要会同组织人事处制订“三名”培育工程经费使用规程,确保活动能正常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学校要重视优秀年轻教师的培育工作,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区教育局将把“三名”培育工程的梯队培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教育审计部门加强对“三名”培育专项经费和成长团队活动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绩效。
附件:
1.新北区教育系统第二轮“三名”培育工程之名校(园)长培育工作方案;
2.新北区教育系统第二轮“三名”培育工程之名教师培育工作方案;
3.新北区教育系统第二轮“三名”培育工程之名班主任培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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